我是淘宝网的一位兼职卖家,我在淘宝上的用户名是cuixiuchunhan。于本月在朋友的介绍下尝试在淘宝开店。7月16日因为发布2件违规商品,商品被删除。向淘宝客服进行留言询问后的第二天,我被处罚为限制创建店铺七天和删除店铺。根据淘宝发布的处罚规则,只有在本季度发布30件违禁商品才应得到相应处罚。
淘宝的处罚规则作为电子商业约定,本应双方共同遵守。现淘宝作出了明显不符合规则的处罚,严重违反了商业约定,并且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淘宝客服是在我表示异议后有意加重处罚,是故意违反商业约定的行为,态度极度恶劣!